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职能是文献信息管理、开发和服务以及读者教育。服务宗旨是以人为本,服务理念是读者至上,服务特征是人文关怀,服务目标是读者满意。
第二条 按照服务宗旨、服务理念、服务特征、服务目标,确定服务标准,健全服务体系,实行科学管理。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
第二章 文献资源管理
第三条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建设以重点和特色本科专业、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学科为龙头,以全校本科专业和硕士点学科为依托,类型丰富、载体多样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
第四条 按照《东北林业大学文献资源建设实施办法》配置文献资源,涵盖林、农、理、工、经、管、文、法、医、艺等学科,保障图书、期刊、学位论文、会议录、专利、标准等文献类型齐全,达到纸质文献与数字资源配比合理。
第五条 针对服务任务与服务对象对文献资源进行加工、整理、保存和利用,积极推进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实现文献资源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服务管理
第六条 按照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读者至上的服务理念,人文关怀的服务特征,读者满意的服务目标,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第七条 图书实行藏、借、阅、查一站式、全开放服务模式,为读者提供全方位的知识和信息服务。
第八条 在行为规范上、行为效率上、行为方式上、行为语言上、行为结果上实现读者对图书馆人员服务的满意。
第九条 以人文关怀为服务特征,规范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服务标准。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要热情、诚恳、耐心、周到,要关爱读者,尤其注重对弱势读者群体的关怀。营造人性化的学习与阅读环境,人性化的服务,把知识性、人文性、服务性有机结合起来,在服务态度上做到平等对待读者,宽容对待读者。
第十条 在服务环境上实现建筑标识和服务名称准确,导引系统明晰,使用文字规范,设施格局和物品陈列协调,装饰色彩温馨,人员服饰庄重,环境优美的文化氛围。
第十一条 为读者提供完备的标识系统,高效的检索系统,健全的参考咨询与导读系统。体现方便程度高,服务质量好的人文关怀。
第十二条 按照知识创新,知识服务和个性化服务要求,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利用网络条件,开展多学科、多层次、多方式的服务,提供高水平和优质的信息服务。
第十三条 加强读者培训和教育,开设《信息资源检索与利用》和《专利申请实务》等课程,进行多种形式的讲座、专业培训、学术报告会等。
第四章 环境管理
第十四条 进行图书馆文化环境建设,体现文化、生态的和谐,把知识性、文化性、服务性,充分展现出来,做到内涵深,环境雅,品味高。
第十五条 保持地面干净,空气新鲜,无烟雾、无污染、无痰渍、无废弃物、无喧哗的和谐舒适的学习环境。
第十六条 保持设备、设施布局协调,物品陈列有序,标志标识明晰,装饰色彩温馨,桌椅整洁无破损,使用安全可靠。
第五章 设备设施管理
第十七条 图书馆的设备、设施是学校的固定资产,其管理方式是由学校、图书馆、各部室和责任人四级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手续完备,账目清晰。
第十八条 办公室代表图书馆负责全馆的设备设施管理,已有和新购置的设备设施要及时入账。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对破损、丢失、报废的设备设施要严格履行手续。
第十九条 各部门使用的设备设施由本部门和使用者管理,要经常对所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属于大修的须报办公室统一进行维修,一般问题由使用者和本部门维护。
第二十条 设备设施分工负责如下:网络设施设备由技术部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的图书设备如:书架、桌椅办公家具等以及所用设备由各部门管理;消防、水电、监控、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外单位使用图书馆的设施设备时,须经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尤其是外借出馆要认真检查和清点,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 在图书馆内读者使用设备,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使用。因为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所管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可制定有关要求,经图书馆馆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不得擅自决定和更改使用方法。
第六章 工作人员管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调出,必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馆领导班子同意后方可到人事专家工作处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开图书馆。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在任期内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符合晋升条件的按学校有关规定,都可申报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管理职员等级或工勤等级;考核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要顾全大局,要树立正确的政治思想和坚定的政治立场,爱祖国,爱人民,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信念。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要确立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和服务育人的职业理念,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好本职工作。
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精益求精。适应时代要求,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利用先进的服务手段,开展深层次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九条 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尊重知识产权,保护信息资源,依法进行服务,同时教育读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图书馆的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源和图书馆设施。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要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掌握信息识别、收集、组织、分析、评价技术,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交能力,能够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要加强科学研究,将新技术和新理论引入图书馆实际工作,推动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范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东北林业大学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