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读者:
寒假到来,读者所借图书在1月11日至3月3日期间到期的,将做延期处理,读者可在3月12日之前归还。凡1月11日之前到期的图书假期期间将按逾期处理,望广大读者周知!
图书馆流通部
2008年1月10日
上一条:关于08届毕业生图书逾期处理的通知
下一条:图书馆2008年寒假开馆通知
【关闭】
东北林业大学图书馆版权所有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办公室:0451-82191841(B区301) 网络系统管理部:0451-82191851(A区506) 黑ICP备19004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