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根据国务院公告,学校决定,在2008年5月19日至21日全国哀悼日期间,学校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校师生员工默哀3分钟,上课的师生听到铃声后,由任课教师组织默哀,其他师生在本岗位默哀。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