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目标提出。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然而,最近一段时间,国内连续发生几起群体性事件,如云南省“孟连事件”、贵州省“瓮安事件”。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显然不相协调。针对这几起事件,图书馆文献资源管理党支部于2008年11月19日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一次寓教于乐的时事政治学习。
首先,支部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党的生活》(2008年10月)一篇文章,题名为《维护稳定,当防积羽沉舟》。该文章指出,当一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处于人均1000美元至3000美元阶段时,由于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等诸多矛盾交织在一起,是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矛盾最易激化的时期。200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大关,正式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敏感区域。党中央通过对国际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研判,认为我国发展正处于这样一个关键阶段上:“既是黄金的发展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也就是说,即可能因为举措得当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平稳进步,也可能因为应对失误而导致经济徘徊不前和社会长期动荡。党的十七大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这一重要观点,写入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事实证明,这一特殊时期的社会矛盾也在中国逐渐显现。有数据表明,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贫富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