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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资助的通知”

来源:东北林业大学图书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9-10 09:25:11

一、申报材料

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专利资助资金申请,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申请采取随时受理,定期审核的原则。申请专利资助资金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中国专利资助应提交以下材料

1、哈尔滨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办处开具的专利申请缴费发票复印件;(代理机构开具的发票无效)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专利申请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

(二)申请国外专利资助应提交以下材料

1、哈尔滨市申请国外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2、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3、外国专利管理机关受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缴费发票和受理通知书原件审核盖章后返回,市知识产权局留存复印件);

4、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二、形式审查

(一)专利申请申请人单位为东北林业大学或者申请人为东北林业大学

(二)专利申请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已交纳申请费用;

(三)未获得过政府专利资助资金的;或2009年未申报过省市专利补贴的

三、资助标准

1、中国专利申请发明专利1000元/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500元/件,专利申请的费用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按实际缴纳额资助。

2、外国专利申请:发明专利20000元/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5000元/件,每件专利只资助一个国家(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国家),同一技术方案只资助一次。

四、申报时间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2009年8月1日起至今申请的专利。请于9月16日前将材料报到图书馆,逾期不再受理。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资助:

1、在2009年已申报过省市专利补贴的;

2、在2010年9月已申报过省专利补贴的;

3、如果只发生申请费用,还未发生实审费用的,建议在发生实审费后再上报,年底还会集中受理。

注意事项:

1、省市知识产权局每年都会对专利申请进行资助,提醒各位老师发生费用的票据在报销之前复印保存,方便日后申报。

2、附件中的申请表,申请人为个人的须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号,申请人为单位只需盖章,提交后由我部门统一办理。

办公地点:图书馆A楼101室

电 话:0451-82191906 E-MAIL:xxfw@vip.163.com

联系人:樊丽娜

中国林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图书馆)

<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附件《哈尔滨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哈尔滨市申请国外专利资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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