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调查了解到,我校部分教工因种种原因致长期拖欠图书馆的图书,以至于无法继续到图书馆借阅图书。为了更好地使这部分教工方便地利用图书馆资源,经图书馆馆务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截止到12月15日,凡因图书丢失导致拖欠的教工,只需购买到与所丢失的图书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图书予以抵赔即可;如所拖欠图书尚在读者手中,只需将图书归还,上述事项图书馆将予以免除逾期费。另有需要重新办理图书卡的教工,图书馆将给予免费办理。
图书馆将本着“以人为本,读者至上”的精神,为广大的教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地点:图书馆B202室
电话:82190675
图书馆
2010 -11-4